我知道「研習」既是教師義務,也是教師權利(教師法第四章)。
「寒暑假研習,有些指派名額,教師報名不足額時,可能會用雙掛號通知來指派老師參加。」
校長昨日晨會報告中,「雙掛號」一詞果真驚天動地,出了甚麼事嗎?
因為不明所以,很自然我想進一步探究。
在此,試從「法律」和「教育」兩個層面稍做探討並與老師們分享。
一、 法律層面
學校以雙掛號通知教師,以此指派某教師於寒暑假參加研習的法律依據或法律授權來源為何?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
很清楚吧,中央法令對進修研習只有鼓勵,沒有強迫。
再看,一紙公文可以指派寒暑假研習嗎?
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了各校限定日數的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事項外,餘可不必到校。
二、 教育層面
「教師專業自主」應受尊重,教師應本於專業,自主判斷、選擇適合自己,能增進專業的知能或情意相關的研習。教育相關單位的研習公文固然有指派名額之情事,但僅屬供各學校參考依循行政作為,殊不宜延伸為強制老師應參與研習之法令規定。
若學校為求好心切,希望老師能具備某些知能,本意甚佳,何不以積極的態度鼓勵老師參與?
讓老師藉由分享:研習心得、輔導管教案例、教學省思,或藉由示範創新教學等等不同型式的教學專業,帶動學校教師良性的見賢思齊風氣。「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七條: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另訂其他獎勵規定。
校長的領導,應植基於學校成員對其風格(價值)或政策的認同,經由各自於工作崗位的努力,對學生做出最大的服務,亦即「樹人」的大業。
社會變遷快速,老師面臨品德難教、家長難溝通、資訊要更新、專業要精進種種挑戰,倘不知省思求變化,失去的不只專業尊嚴,最直接的就是精巧孩子的質疑與不服。
教師的自我充實來源,其實,也不限於研習課程,報章、雜誌、網路有何不可?
全國教師會今年推動以教師本位需求為考量的「Up-Date 教師增能研習」,因應時代,規畫真正為教師充電之課程。課程分成四大學程:媒體素養、人權法治、經濟文明、生態品格,分於北中南三區辦理。南區(高雄)課程,供南部七縣市(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澎湖縣)公私立學校教師參加。其中於暑假舉辦的三大課程皆於6月15日截止網路報名,報名情況:「人權法治」課程80名額已滿,後補一人;「生態品格」課程79人報名;「經濟文明」80名額已滿,後補20人。
另以嘉義市研習稍做比較(網路報名截至6/17資料):
報名踴躍的案例:
電腦方面的多數大爆滿,甚至報名超過名額三倍的也有。
閩南語教學進階研習:班級人數/已報名 100/ 108
慈濟品格教育暨生命教育研習兩天 160/ 160 繳費150元
報名情況不佳的案例:
性別平等教育學習環境與資源暨教材教法研習 80/5
國民小學兒童生活哲學種子教師培訓課程 50/ 1
國中小校長資訊應用能力培訓 30/ 7
[友善校園]學務與輔導專長增能學分班』-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 80/ 21
[學生事務與輔導專長增能學分班]--輔導知能實務簡介 50/ 10
[友善校園]學務與輔導專長增能學分班--輔導知能概念入門 50/ 1
大略可以得知,教師研習與經費運用有走向全國資源整合的必要。
免得一方面浪費資源,另一方面不甘不願。
硬梆梆每年都辦的某些研習,還慘到要用指派,實有自己檢討的必要。
老師願意出來在假日研習,只要項目夠吸引人。
- Jun 17 Wed 2009 01:13
雙掛號通知~老師你被指派研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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