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教師工時入法 學生教師更有保障?

說清楚講明白未嘗不是件好事

我就贊成教師工時要固定

尊師重道要靠老師自己表現自己爭取

哪是外界以一個責任套牢,老師工作就似乎沒有止盡了。



我曾面對一個教育首長

「午睡能算入工作時間嗎?」「你有聽說上班時間能吃飯嗎?」他這麼問我。

當時是驚訝與生氣到不想與他一般見識。



又哪能怪某些家長也有同樣的質疑呢?
還好同時聽到能理性討論的家長聲音。

不算入工作時間,就應讓教師能自由離開。


本人剛接五年級時,因為實在不會班級經營

第一個學期的午睡時間,又不能趴下睡覺,又不能做其他事,

因為太累,太想休息。這種痛苦,撐了很久。



至於寒暑假,取消。

回歸一般休假制度。

某些人常拿美國比,人家給的是年薪,分十個月發。

暑假不支薪,也不必工作,教師可另兼差。



可悲的是

我們曾有個家長會長在期末校務會議

當著所有老師的面說

老師們寒暑假沒上班還拿薪水

我們要去開記者會讓社會評評理

不想做,外面很多人排隊。


就知道教師們長期所受到的屈辱

哪是高興時隨便用個「尊師重道」就想唬弄?






咄咄集/就來談工時
   (台灣立報 2011-4-27)
■羅德水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審查《教師法修正條文》,通過增訂中小學教師「應於一定時間內在校服務」,未來教育部並將修訂《教師請假規則》,明訂教師「每週工作5天,每天8小時」,消息一出,引來不同團體一致反對,咸認官員決策遠離教育現場,立法品質不堪聞問。

尤為離譜的其實並非工時入法,而是官員有關「工時入法是為了讓教師工會會務假有所依循」,以及「教師超時工作仍以補休為原則,並與寒暑假合併計算」的說法。

暫且不論學校教師工作性質是否適合固定工時,或其工時如何量化;回到法制面,《工會法》旨在規範工會組織事宜,工時之規定則見諸《勞動基準法》,之所以採上限規定是出於保障勞工權益,即便工時低於每日8小時也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降低工時更是進步國家努力的目標。然而,教師雖可依《工會法》組織工會,此刻卻仍不適用《勞基法》,法制上並無增訂教師工時的迫切性,即便未來所有勞雇關係一體適用《勞基法》,教師之工時仍可依《勞基法》第30之1條「變形工時」加以規範,或依《勞基法》第84之1條之規定,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顯然都比由官方片面規定來得恰當。

所謂明訂工時是為了替教師工會會務假預留空間的說法,更是唯恐天下不亂,《工會法》業已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未來只能由勞資於團體協約中約定會務假,再依現行教師會經驗,教師工會幹部之會務假係採減授一定上課節數方式辦理,根本也沒有因此固定工時的必要,官員此說明顯出於將各方壓力轉移至教師工會的意圖,殊不道德。

平心而論,教師工時並非不能討論,但討論的標準必須有一致性,教育官員向來主張教師係所謂「責任制」,回到教育現場,教師於下班後處理學生事務不僅司空見慣,專任教師根本亦無法請領加班費,基於教育職責,教師也不以為意,這本是台灣中小學教育現場的常態,也符合社會對教師職業形象的認知。教育部如果認為教師應採固定工時,即應回歸《勞基法》規定,給予延長工作者法定工資,而非忽焉要求教師固定工時,忽焉又以所謂責任制迴避雇主責任。

至於因工時問題所增生的寒暑假定位問題,也應該以同一標準檢視。如果寒暑假是專任教師假期,加班補休就不應排在寒暑假,如果教育部這會兒又主張寒暑假期間教師也應到校8小時,就應連帶同意教師在學期中依法休假。

看來,教師工時問題不僅無需迴避,更有必要好好討論。
(教師)
------------
教師固定工時不好嗎?教師反對嗎?
(轉載牛奶瓶報報2011-4-28)


100年04月25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通常,權利與義務相對,權利與義務要明確,教育部推動教師固定工時且入法,這樣不好嗎?老師反對嗎?第一線的基層教師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因為早在入法之前,幾乎各縣市的教師差勤管理早就這樣訂定了。

第一線基層教師絕大部分正常且認真教學,而且做得比法令規定得還多,教師固定工時入法,對他們應該沒有影響,反而突顯教師犧牲奉獻的形象,因為認真的老師還是會多做,反而那些極少數打混的老師沒得混!

-----------------

基層老師怎麼看:「教育部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

(轉載教育桃園電子報 2011-4-28)


100年04月25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本來權利與義務就是相對,但國中小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卻長期不夠明確,也就因此造成中小學老師超時上班的問題長期被漠視,但終於在教育部推動教師固定工時且入法中被看見了,但媒體報導:老師反對?

不過基層的老師反映可能不盡然,其實,早在入法之前,「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95.1.24」即已規定:《二、學期間教師每週出勤時數四十小時,每日上班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中午時間亦得採計。 各校每日出勤之起訖時間,由學校視校務需求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我們相信絕大部分的基層老師是正常且認真教學,而且教師在進入教育職場前即已知教育工作是犧牲奉獻的責任制,超時工作是常態,現階段多數老師加班沒補休、沒有加班費,導護、值週在課務自理情況下補休,雇主(教育部、教育局)不用付員工(老師)加班費,還要求員工要自理責任範圍內的工作(課務),這樣的員工,雇主沒有表揚為最佳員工,也不打算好好說清楚是國家社會要感謝大多數老師的無私付出,還以凸顯無課務不在校的極少個案,汙名化認真的老師,更讓老師背負寒暑假好像佔便宜的假像壓力。
教育部既然口口聲聲 "尊重師道" ,除了要求老師必須 "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也應該把老師寒暑假休假是合理的事實、老師超時工作應有補休與加班費、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參與進修並未影響課務...,等等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教師工作條件的部分,一併說清楚,以正視聽!免得讓老師懷疑教育部真有 "汙名化" 教師休假權益的企圖。


我們認為:教師固定工時入法,對大部分基層老師應該沒有影響,反而突顯教師犧牲奉獻的形象,因為認真的老師還是會多做,反而那些極少數打混的老師恐怕未來的日子就難過了!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00426中國時報的報導●●●
================================================================================
教師一周40工時 8月起實施
更新日期:2011/04/26 03:11 鄭閔聲、朱芳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朱芳瑤/台北報導】
今年八月起,中小學教師將採固定工時。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但教師與家長團體有疑慮,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說,教師的責任不只授課,也包括下課後與社區、家長互動、批改作業及備課,只要與學生相關的事務,教師都有責任處理。若讓教師固定工時,難道「上班時間」以外,學生或家長有問題,老師就不用提供教育服務嗎?
人事處長陳國輝指出,中小學老每周工時四十小時只是「原則」,非硬性規定。各校可視教師業務,彈性調整工時。教育部會再與各級地方政府和教師團體協商相關細節;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服務工時,由各校自訂後送教育部備查。
立法院去年通過《工會法》修正案,全國教師今年五月一日起,可以縣市為單位組成工會,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
但教師身分特殊,工時多寡涉及教師權益,也關乎學生受教權,昨天修法規定,教師工時必須由教育部統一制訂辦法,不得列入團體協商範圍
另方面,教師待遇與政府預算編列有關,不能由勞資雙方片面決定,這次修法明文規定,各級學校教師本薪、加給、獎金等由教育部擬訂,不列入團體協商範圍內。
未來教師組成工會後,除了工時、薪資,任何勞動議題都與地方政府進行協商。例如班導師是否必須擔任導護老師等問題都可討論,雙方達成共識後,得簽署團體協約;教師如認為遭不當行政處分,也可透過工會要求與地方政府進行勞資協議。


●●●1000426中國時報的報導●●●
================================================================================
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在校 教師強彈
更新日期:2011/04/27 03:12 鄭閔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前天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明訂中小學教師應於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並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消息一出,不少教師、家長齊聲反彈,連曾任國中老師、身兼國民黨副祕書長的立委洪秀柱都覺得這規定「匪夷所思」,將連署要求本案交付朝野協商,在二讀時翻案,取消教師工時限制。
《工會法》規定,教師得於五月一日起組織工會,與地方政府進行團體協商。教育部擔心教師工時如納入團體協商範圍,將影響學生受教權,因此主動提案修正《教師法》,將教師薪資與工時排除在協商範圍之外,並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數,訂出每周四十小時的教師基本工時。
法案通過初審以後,昨天教育委員會立委辦公室接到各地教師與家長的抗議電話。許多老師激動地說,「難道只有待在學校才是工作?那以後下課還要不要連絡家長、輔導學生?」家長也擔心固定工時會讓教師只顧日常教學,「會不會下午五點以後就找不到老師了?」
前天立院審查此案時,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就認為,教師工作性質和上班族不同,絕大多數老師都需要在課餘時間備課、進行家庭訪問或批改作業,實在沒有必要每天把老師「綁」在學校八小時。
教育部長吳清基卻堅持,為維護學生權益,必須立法規範教師基本工時,超時工作部分由教育部訂立補償辦法。因此,在教育部主導下,通過修法初審。
洪秀柱批評,硬性規定教師工時根本是莫名其妙,老師的工作範圍本來就不限於校園內,自己當年執教鞭時,曾凌晨兩、三點跑到山裡找翹家學生,「這種情況要怎麼算加班費?」
他表示,教育是良心事業,大部分教師的工作動力都來自教育熱忱與責任心,教育部現在的做法好像把老師當賊在管,不僅不切實際,情感上也讓教師難以接受,她將盡力阻止教師固定工時入法。


●●●1000425自由時報電子報●●●
================================================================================
教師將採固定工時 教育部遭批 【17:5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5日進行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長吳清基(中)在會中與幕僚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本報訊〕全國中小學教師將採固定工時,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明確規範教師在校工時為一週40小時,不過也引發一連串問題,如寒暑假是否要固定工時工作、加班是否有工資等,教育部表示,後續將和教師團體協商,修正教師請假規則。
原則「每週5天、每天8小時」 預計8/1起實施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規定中小學教師自新學年開始,工時以「每週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同時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在不影響校務推展的情況下,可視教師擔任導護、校外教學或課後輔導等工作,彈性調整老師留校的工時,原則上還是每周工作40小時,但這部分還會和縣市政府及教師團體等協商。

教師、家長團體反彈 質疑超時有無加班費?
 不過,教師訂定固定工時,卻也引發許多爭議,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若教師固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工作,學生若於上午8時前到校,學生安全交由誰負責?而教師於寒暑假是否也有固定工時?若教師工作逾8小時,有無加班費?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也表示,修法最大影響是教育,而不是教師,且教師不僅有授課責任,還要輔導學生、準備授課資料,若教師工作時間窄化,問題將會一波接一波,劉欽旭說,「教育不能數字化。」若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教部強調超時以補休為主 細節再協商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回應表示,所有外界質疑的問題,午休時間是否算工資、上班是否需要打卡、加班費如何計算以及寒暑假上班時數等問題,都會列為協商事項,而教師超時部分,目前則以補休為原則,修法會以學生受教權為最大主體思維,預計最快在100學年以前完成修法。


●●●1000425聯合晚報的報導●●●
================================================================================
中小學教師改固定工時 超時可報加班?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11.04.25 03:03 pm
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以「每周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
報系資料照片
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首次將教師工時入法,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教育部表示,將修改教師請假規則,規定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 8 月1日開始實施。
教師工時入法,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齊聲反對。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如果老師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學生卻是8時前到校,學生安全誰負責?老師工作逾8時,可不可以申請加班費?
謝國清強烈反對把教師工時問題「簡單化」,應和寒暑假的上班時間一併考量。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則批評教師工時入法,是傷害學校組織文化,老師的責任是授課和輔導管教,老師不會時間到了就走人,「教育不能數字化」,如果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立法院去年完成「工會法」修法,教師今年5月1日起可組工會,可以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立法院上午審議教育部版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第18條之一修正條文,首度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在校服務工作時間,由各校定之並報教育部備查。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草案朝向中小學教師每天在校時間8小時,一周工作5天,且在不影響校務推展下,也可彈性調整老師的留校時間。
陳國輝表示,中小學老師每周工作40小時是「原則」,可視擔任導護工作、校外教學、課後輔導等工作,教師可以彈性調整工作時間,這部分教育部將和縣市政府、教師團體協商。
至於每周工時超過40小時,是否要發加班費?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以補休為原則,老師工時和補休要跟寒暑假合併考量,但不排除將加班費列為重大協商事項。
【2011/04/2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andyET 的頭像
    sandyET

    sandyET小木屋

    sandy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