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刊100/3/8台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有關課稅配套方案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案進度說明
臺北縣教師會
課稅配套方案
軍公教課稅案業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在101年開始課稅,102年繳納101年的所得稅。目前教師課稅配套通過的是導師費3000元,國中小教師減2節,國小導師再減2節。而實施減課必須先確認實施固定節數。在1月18日 由本會理事長代表出席2688經費評估會議中,已確認新北市100學年度開始實施國小固定節數,國小科 任 老師22節,國小導師20節,101年開始課稅後,國小科 任 老師授課節數為20節(22節減2節),國小導師授課節數為16節(20節減4節), 國中 老師依目前授課節數再減2節。
目前縣教師會要努力的是進一步談定行政人員固定節數,並比照國中依班級規模數提供協助校務行政減課節數,這部分在3月至4月間,將和市府逐步研議規劃。全教會目前努力在向教育部爭取,自100學年度(今年9月)即先開始實施課稅後的授課節數,以避免造成上下學期授課教師不一致的狀況,目前教育部慮及經費,遲遲不肯給予正面答覆,難度雖高,但教師組織仍在努力中。
教職員退休條例
由於公務人員退休法於去年8月4日 修正通過,月退休條件由原本75制改為85制,所以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也有極大可能,將月退休條件由原本75制改為85制。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目前得知的消息是,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重大法案,預計在今年4月中審查。教師的月退休條件是否變動,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才能確定。
目前本會配合全教會,已積極在游說新北市籍的各教育及法制委員會之立委。主要提出希望退休條例儘速法制化,另也向各立委專案說明不宜將75制改成85制,除未幫國庫省到錢反而增加支出外,也不利職場的新陳代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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