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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我學習英語的過程
那時叫做「初中」,不叫「國中」
沒有人在小學先學英文的啦
也沒有小學的英語補習班或安親班(以前沒有安親班)

彷彿記得初三才對英語開竅
最深刻的就是There are 一詞
到了初三我才恍然大悟
兩個單字合起來才表達一個完整的意思『有』

突然初三開始英文科就強了起來
因為這一年換了一個英文老師
很欣賞她能很流利的舉例一個完整的英文句子

我經常是坐在家裡不寬敞的、鏤空磚圍籬隔起來的小走廊上
一腳翹在另張椅子上
大聲的朗讀代換句型
(相對的,現在的國小教材讓學生朗讀固定主題句型的重複句子不夠多)
在一問一答的句型時
更是假想與電視影集的男主角生活會話

每個星期至少看三個外國影集
什麼「打擊魔鬼」、「法網恢恢」
我對文法的學習大概自然而然從影片學到
對月考的文法題大多是一念就曉得,答案是這個,不是那個
但是不是很能講出個文法的理論

以前讀「柯旗化文法」的方式是
先跳到例題
若理所當然的會
就略過該單元的文法說明

直到一把歲數了
去考教育部的英語教師甄試後
也第一次報名托福考試

很讚賞國外的托福出題方式
完全不像國內的英語教師出考卷
都在陷害學生犯錯的文法上打轉
托福的文法題可能題目很長
但是只要有正確的文法架構觀念
做起來並不難

國小英語
降低學習年級可以很適合英語童謠的學習年齡(年齡大就覺得白癡)
先聽並模仿英語的發音、腔調
phonics自然發音是所有識字的基礎
子音母音的拼音法作為根基
先奠定閱讀的基礎

除非找到自然教學的補習班
並確定能長期學習不退出

否則不建議家長將孩子送去補習班

讀到陳超明教授這篇文章
恰合我意





活化英語課 陳超明:棄文法廢課綱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台灣的中學英文課,文法一向是教學重點,但政大英語系教授陳超明指出,今年大學學測已幾乎不考文法,學校應放棄文法規則的教學,廢課綱,改訂能力指標,以實用溝通為導向,把每個學生都教會,而不是趕著教完。

 

他說,台北縣最近推動英語活化教學,在正式課程外,用更活潑的方式,引發學童對學英語的興趣,效果不錯。

但他納悶,為何只有課外活動才能「活化」?連正式課程也一起「活化」,甚至國、高中英語課也活化,不是更好嗎?

他指出,台灣傳統的英文教育,過分強調文法規則、死背單字,不重視基本溝通能力,導致許多人學了16年英文,見到外國人仍是鴨子聽雷、啞口無言。

他說,大家都知道問題所在,幾十年來卻無法解決。

陳超明最近在由聯經出版的新書《英語即戰力》當中提到,中學老師都認為文法很重要,但大考英文卻越來越不考文法,以測驗學生的閱讀理解力與語文的使用能力為主,「考試沒有引導教學」。

他舉例,今年學測英語題目,只有1-2題文法題,其他題目大多是理解題,須看上下文語意才能答,即考理解力,這才是真正考綜合語言能力,包括單字掌握、語法邏輯性及大量閱讀。

不過,當他告訴高中老師,上課不應該教太多文法,老師往往質問:「不教文法,要教什麼?」、「若我不教,萬一考出來怎麼辦?」

陳超明認為,大考中心未來不太可能考太多文法,老師應該教的,就是大量閱讀,及接觸外國文化的經驗與場景。

此外,英文老師還有個盲點,就是為了因應課綱趕進度,急著「教完」,卻不管學生會不會,即使班上只有兩三成的人懂,仍照樣教下一課。

陳超明認為,教會比教完重要,而且,建中和後段的高中,不應該教一樣的東西,英語課應該分級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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